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,保護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規范輻射環境監測工作,現批準《水中釙-210的分析方法》等四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并予發布。
標準名稱、編號如下:
一、《水中釙-210的分析方法》(HJ 813-2016);
二、《水和土壤樣品中钚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》(HJ 814-2016);
三、《水和生物樣品灰中鍶-90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》(HJ 815-2016);
四、《水和生物樣品灰中銫-137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》(HJ 816-2016)。
以上標準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,由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,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(kjs.mep.gov.cn/hjbhbz/)查詢。
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,下列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廢止,標準名稱、編號如下:
一、《水中釙-210的分析方法 電鍍制樣法》(GB 12376-90)
二、《水中钚的分析方法》(GB 11225-89);
三、《土壤中钚的測定 萃取色層法》(GB 11219.1-89);
四、《土壤中钚的測定 離子交換法》(GB 11219.2-89)
五、《水中鍶-90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 二-(2-乙基己基)磷酸萃取色層法》(GB 6766-86);
六、《水中鍶-90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 發煙硝酸沉淀法》(GB 6764-86);
七、《水中鍶-90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 離子交換法》 (GB 6765-86);
八、《生物樣品灰中鍶-90的放射化學分析方法 二-(2-乙基己基)磷酸酯萃取色層法》(GB 11222.1-89);
九、《水中銫-137放射化學分析方法》(GB 6767-86);
十、《生物樣品灰中銫-137放射化學分析方法》(GB 11221-89)。
特此公告。
環境保護部
2016年10月12日
抄送: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,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,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,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。
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0月12日印發